請透過 檢舉板主 管道檢舉板主失職,
板主失職將由 勇者議事堂 處理。
板主失職包括:
檢舉人為當事人,板主處理違規不公、檢舉違規後消極不處理……
當您發現板主在行政管理上,有執法不公之情況,
請您先行與板主溝通,以取得合理說明與了解,
有時,誤會常在雙方溝通不善的情況上發生。
若您「已與板主溝通後,仍未獲得合理答覆」,
請您保留溝通過程相關信件或文章連結,
於申訴時一併提供,以方便裁定上的作業處理。
申訴管理員會在取證後,若查證屬實,
將依巴哈姆特站規第二篇第十一章 管理人員失職事項做出裁定。
※ 注意事項: 巴哈姆特站規 第四篇 第十七章
第60條 第十一章板主失職,僅受理檢舉正板主。若副板主發生失職,
應先向正板主反應,若未獲改善則直接檢舉正板主。
第61條 檢舉第十一章板主失職,應檢附與板主之信件或文章溝通內容,
若板主七日無回應,附上寄件備份即可。未檢附者,一概不受理。